
公告日期:2012-03-30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一届独立董
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了
公司2011年度内本人任职期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任职期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1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参加
董事会1次,实际参加董事会1次,为亲自出席现场表决,未列席公司召开的股东
大会。在任职期间,本人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每次都准时参
加董事会召开的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对各项议案
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在 2011 年 2 月 1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1 年第一次会议上,我对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12名董事候选人(其中4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情
况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根据4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未
发现其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规
定的情况,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同意12名(其中4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提名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1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对需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进行现场考察,与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以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
出建议和意见等。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二)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我们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
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公司管理
层的沟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我们自任职以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地方证监局、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
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
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最后,我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的树立自
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以更加优异
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我履
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
签字页)
独立董事:陈绍鹏
2012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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