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1
公司简称:安科生物 证券代码:30000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 年 11 月
一、 释义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安科生物、公司、上市 指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
本报告、独立财务顾问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
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 指 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报告 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指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计划、本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
《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票激励计划》《激励计 指 划(草案修订稿)》
划》
限制性股票 指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解除限售条件后分次获
得并登记的公司股票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
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管理人员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指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尚未成就,限制性股
限售期 指 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的期间,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
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解除限售期 指 指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
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解除限售条件 指 指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所必需满足的条
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
《业务办理》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公司章程》 指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律师 指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注:1、本报告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 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安科生物提供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发表独立财务顾问意见,以供安科生物全体股东及有关各方参考。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均由安科生物提供,安科生物已向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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