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3-26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族证券”)作为上海佳豪船舶工
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佳豪”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超募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对上海佳豪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958号)核准,由主
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6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7.80元。
截至2009年9月30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2,6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350,28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8,080,88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32,199,120.00元,已由国元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于2009年9月30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账号为
36510188000218253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9,343,710.90元后,
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2,855,409.1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09)第11796号验资报告。公
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上海佳豪船
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民族证券三方已于2014年7月22日签署
《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族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的协议》,民族证券已于2014年7月24
日起承接公司200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职
责。
公司及民族证券与IPO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
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专户余额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放余额(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36510188000218253 237.40
合计 - 237.40
截至2016年1月,该账户中的资金已经全额转出,并完成账户注销手续。
四、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3,731万元用于船舶工
程设计中心、海洋工程设计中心一期工程、海洋工程设计中心二期工程项目、设
立上海佳豪船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佳豪游艇发展有限公司及上海佳豪游艇
运营有限公司。
201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对照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 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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