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的通知。其中提出,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统
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的通知。其中提出,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预算单位)年度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新能源汽车可以满足实际使用需要的,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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