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6-26
证券代码:200770 证券简称:武锅B退 公告编号:2015-047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变更提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星期四)上午10:00
(2)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5年6月25日9 :30—11:30;13:00—15:00
(3)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时间:2015年6月24日15:00—2015年6月25日15:002.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路1号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
5.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杨国威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于2015年6月3日以公告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173,161,0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8.3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353人,代表股份43,974,3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4.80%。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非流通股股东):
外资法人股股东: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代表股份151,470,000股;国有法人股股东:武汉锅炉集团有限公司,代表股份20,530,00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张青、
杨翠琼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议案8因涉及关联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关联股东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对议案8回避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81,273,996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有表决权的83.48%;反对35,843,239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有表决权的16.51%;弃权18,104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有表决权的0.01%。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000,00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73,996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5%;反对35,843,239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1%;弃权18,104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2、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81,273,996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有表决权的83.48%;反对35,843,239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有表决权的16.51%;弃权18,104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有表决权的0.01%。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000,00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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