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4-04-29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黎江虹,作为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
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
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
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
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
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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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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