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03-27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议案之二十五
关于修改《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董事:
根据公司目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需对《鲁泰纺织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第四条原为: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现修改为: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至八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请各位董事审议。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处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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