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本案,大东海于2023年1月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确认了大东海2021年度定期报告财务舞弊行为。现符合以下任意区间的投资者可报名参与索赔:于2021年8月21日-2022年4月26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4月2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适合投资者可在东财搜索维权平台进行维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