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30
股票简称:苏常柴 A、苏常柴B 股票代码:000570、200570 公告编号:2020-040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联合保荐承销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及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签订《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之保荐协议》(以下简称“保荐协议”)、《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之承销协议》(以下简称“承销协议”),聘请兴业证券和东海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联席保荐承销商。
●东海证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史新昆先生、林田先生回避表决。
●风险提示: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能否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董事会八届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并经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68,412,297 股(含本数)股票,拟募集资金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3,500 万元(含本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8 日召
开了董事会九届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联合保荐承销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兴业证券和东海证券签订联合保荐承销协议,聘请兴业证券和东海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联席保荐承销商,向兴业证券和东海证券支付保荐费 300 万元、承销费不超过为 1,100 万元(含本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东海证券的控股股东同为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因此东海证券为公司关联法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林田兼任投资集团董事、副总裁,公司董事长史新昆兼任投资集团副总裁,史新昆先生和林田先生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分别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二、关联方介绍
1、名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137180719N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注册资本:167000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6、住所: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7、成立日期:1993 年 1 月 16 日
8、营业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10、前十大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1.59%
山南华闻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22%
山金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8.39%
上海珠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池新三板灵活配置 1期基金 4.99%
银川聚信信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97%
首誉光控资管-浙商银行-首誉光控东海证券 1 号新三板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4.97%
利得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康嘉金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4.70%
袁怀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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