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9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十二个月购买、出售资产
情况的说明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普天”或“上市公司”)拟以现金出售方式,向南京轨道交通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出售所持有的南京南曼电气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为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公司盈利水平,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
让南京普天长乐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50.7%股权的议案》,将其全部持有的南京普天长乐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50.7%股权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售。
根据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南京普天长乐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股权涉及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资评报字[2024]066 号),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南京普天长乐通信设备
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1 月 31 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409.70 万元,评估
价值 800.57 万元,增幅 295.40%。本次交易标的转让底价不低于评估值 405.89万元。公司已与经北京产权交易所确认的受让方南京普润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交易价格为 405.89 万元。目前公司已收到南京普润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 405.89 万元。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其他资产购买、出售行为。特此说明。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