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20085
证券简称:东沣B退
公告编号:2021-005
东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出售资产概述
1、东泮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东莞奥林新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林新材料”)拟出售氧化铝短纤维、氧化铝长纤维 及氧化错纤维业务相关设备及技术,交易金额为1, 819. 79万元人民币。
2、本次资产出售已经2021年4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
3、2019年度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68, 309. 21万元,净资产为26, 958. 48 万元,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 66%,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5%。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出售资 产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岀售资产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鲁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23MA3TQ3TA54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贾成龙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经济开发区新园路中段东侧
经营范围: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 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 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为山东恒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实际控制人为沂源县财政 局。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否。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氧化铝纤维、氧化错纤维业务相关设备及技术。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上述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的情况,不存在涉 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査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委托具有证券期货资质的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 交易标的分别釆用成本法、收益法评估,评估价值为1,819. 79万元,增值率为 509. 84%0
四、本次交易定价情况
依据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报字[2021]第10165号》评 估报告,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为1,819. 79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山东鲁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东莞奥林新材料有限公司
1、合同目的:甲方向乙方支付一定的对价获取乙方转让标的的全部所有权, 并从事氧化铝短纤维、氧化铝长纤维及氧化错纤维相关业务,转让完成后,乙方 及其关联方不能直接或者间接从事上述相关业务;同时,乙方及其关联方也不能 支持与其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自然人从事上述相关业务(在甲方公司的除外)。
2、转让标的:甲方同意受让乙方的氧化铝短纤维、氧化铝长纤维及氧化错 纤维业务相关设备及技术,乙方同意转让上述资产。乙方同时保证以上转让的资 产权属无争议、无抵押、无查封、无潜在纠纷,并且乙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所 有产权。
3、转让价格: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资产转让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 写)【壹仟捌佰壹拾玖万业仟玖佰元整】(18, 197, 900. 00),此金额包含转让 资产本身的价值以及溢价,乙方及其相关方均不再从事氧化铝短纤维、氧化铝长 纤维及氧化错纤维相关业务的补偿金,乙方为完成本次转让所要支付的员工经济 补偿金、税费等费用。
4、付款阶段:
阶段 | 支付前提条件 | 支付时间及金额 |
第一期 | 1、本合同及其附件双方均己签章并生效; 2、甲方收到加盖乙方公章的关于本次资 产转让相关证明及批准文件等: | 满足支付前提条件后五个工 作日内,将(大写)肆佰壹拾 玖万柴仟玖佰元整 (4, 197, 900. 00)划入乙方 指定收款账号。 |
第二期 | 1、业务核心人员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 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承诺函; 2、完成设备清点和移交; 3、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知识产权变更 申请。 | 满足支付前提条件后五个工 作日内,将(大写)壹仟贰佰 万元整(12,000, 000.00) 划入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
第三期 | 1、甲方获得本合同约定所有专利的专利 权证书,为专利所有权人。 | 满足支付前提条件后五个工 作日内,将(大写)贰佰万元 整(2, 000, 000. 00)划入乙 方指定收款账号。 |
5、资产交付 |
1)在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依据作为合同附件的资产评估报告里列明的转 让标的的明细单进行资产清点和移交工作,移交过程中涉及的拆、运等费用由甲 方承担。移交前,乙方负有善意保管的义务,不得有任何有损转让标的行为,如 果发生,则应当从本合同总金额中相应的扣减。
2)乙方承诺在收到第一期款项后5日内,乙方准备转让知识产权的变更材料, 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
3)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转让标的所有权均变更到甲方名下之日的过渡期 内,乙方应当妥善善意管理转让标的,不得有任何有害于转让标的的行为。
4)过渡期内,乙方不再签订新的氧化铝短纤维、氧化铝长纤维及氧化错纤维 相关业务合同。如过渡期内乙方仍出售部分产品,则收入应当抵扣本合同总金额, 并且因此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主要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奥林新材料的氧化铝短纤维项目尚 处于小批量量产阶段,气化钻纤维刚完成中试,氧化铝长纤维尚在中试阶段,都
没有实现大规模产业化和市场化,还处于投资亏损中,短时间难以盈利,本次交 易完成后,将对公司财务状况有所改善,回收前期研发投资,降低长期经营风险。
特此公告
东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