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赛格: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赛格资讯
2020-08-06 19:4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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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8-07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〇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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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赛格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6
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群星广场 A 座 38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的 2020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经本所律师核查,这些文件中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须公告的文件一同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律师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到的相关法律事项出具。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1. 本次股东大会系由2020年7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作出决议召集。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7月4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2.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7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延期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西安赛格康鸿置业有限公司55%股权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中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正在履行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程序,该程序在原定股东大会召开前2日尚未结束,因此,公司将原定于2020年7月31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0年8月6日召开。

3. 上述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公司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等事项。
(二)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20年8月6日(星期四)下午14:50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群星广场A座38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良主持召开,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

2. 除现场会议外,公司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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