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22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二期)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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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7 09: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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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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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级报告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Shanghai Brilliance Credit Rating & Investors Service Co., Ltd.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面向专业投资者)

( 第二期)

信用评级报告

1

新世纪评级

Brilliance Ratings

编号:【 新世纪债评( 2019) ******】

编号:【 新世纪债评( 2021) 010723】

评级对象: 国

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评级时间: 2021 年 5 月 31 日

发行目的: 补充营运资金

偿还方式: 利随本清,到期还本付息

评级观点

主要优势

概述

2

新世纪评级

Brilliance Ratings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3

新世纪评级

Brilliance Ratings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

向专业投资者)(第二期)

信用评级报告

概况

1. 发行人概况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SH, 600109)(以下简称“国金证券”、 “该公司”或“公

司”)为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公司前身为成立于 1990 年的成都证券公司,经

过多次更名及增资,于 2005 年 11 月更名为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国

金有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亿元。 2008 年 1 月,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原成都建投”)换股吸收合并国金有限后,公司成为 A 股上市

公司,更为现名并依法继承国金有限的各项证券业务资格。 2009 年和 2012 年,

公司分别通过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和定增的形式分别增资 5.00 亿股和 2.94 亿股。

2014 年公司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资 12.94 亿股,通过发行可转债转股增资 2.49

亿股。 2015 年,公司再次通过定增发行 1.875 亿股新股,募集资金净额 44.22 亿

元。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注册资本为 30.24 亿元。

截至 2020 年末,长沙涌金(集团)有限公司1(以下简称“涌金集团”)持有

国金证券 18.09%的股份,为其第一大股东;陈金霞通过长沙涌金(集团)有限公

司和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国金证券 26.33%的股份,为其实际控制人。

图表 1. 国金证券前十大股东情况(单位: %)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长沙涌金(集团)有限公司 18.09

2 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8.24

3 山东通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65

4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99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08

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1.78

7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55

8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00

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0.81

10 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0.62

合计 41.81

资料来源:国金证券

作为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国金证券特许经营资质较齐全,经营业务涵盖

1 原名长沙九芝堂(集团)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于 2018 年 2 月更名为“长沙涌金(集团)

有限公司”。

4

新世纪评级

Brilliance Ratings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和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

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

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和代销金融产品。此外,公司还拥有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股

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国债期货交易业务、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

业务、股票收益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交易业务、直接投资业务、 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经纪业务及做市业务、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等多项其他

业务资格。

近年来, 国金证券还完成了对粤海证券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国金证券(香

港)有限公司”)、粤海融资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国金财务(香港)有限公司”)

的收购工作,业务范围进一步向境外延伸,并设立了上海互联网证券分公司、专

门为资产管理人提供行政服务的国金道富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公司

全资子公司国金鼎兴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1 亿元人民币参与发起设立的信美相互人

寿(以下简称“信美相互”)收到中国保监会《关于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开业的批

复》(保监许可[2017]462 号),并于 2017 年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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