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22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二期)发行公告
21国金03资讯
2021-06-07 09:3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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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6-07

股票代码: 600109 股票简称: 国金证券

债券代码: 188226 债券简称: 21 国金 0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面向专业投资者)

( 第二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签署日期: 2021 年 6 月 7 日

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

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91 号”文核准。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

发行的方式, 发行人分别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 2020 年 5 月 25 日和 2021 年 5

月 17 日发行了 25 亿元、 15 亿元和 30 亿元,剩余未发行额度为不超过 10 亿元

(含 10 亿元)。 本期债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

向专业投资者)( 第二期) ”为本次债券的第四期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2、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价格为 100 元/

张。

3、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 AAA;本期债券

上市前,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经审计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为 225.40

亿元;本期债券上市前,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39,055.75 万元( 2018 年、 2019 年和 2020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

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2.60%-3.60%, 最终票

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6 月 8 日( T-1

日)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确定本

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6 月 9 日( T 日)在上交所网站

( http://www.sse.com.cn)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6、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达到 AAA,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达到 AAA,本期债

券符合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公司拟向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

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事宜将按照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

规定执行。

2

7、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

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本期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办法( 2017 年修订)》 规定并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

立的 A 股证券帐户的专业投资者, 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

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 普通投资者认购或

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

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8、网下发行面向专业投资者。 专业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数量为 10,000 手

( 100,000 张, 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 100 万元)的整

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1、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申

请,并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大宗交易平台和固定收益证券综

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

12、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

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3、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

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操纵发行定

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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