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17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1国联03资讯
2022-09-02 16: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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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9-02


债券代码:175817 债券简称:21 国联 01
债券代码:188088 债券简称:21 国联 02
债券代码:188174 债券简称:21 国联 03
债券代码:188314 债券简称:21 国联 04
债券代码:188636 债券简称:21 国联 05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2022 年 8 月 31 日,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书》,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李立群等 1,628 名投资者


诉讼代表人:李立群、李明臣、万云、田庆龙、孙静

被告: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力生物”)、程少博等 12 名自然人、华英证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一)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各原告损失共计人民币 915,850,305.49 元(暂定数额,待核定损失后另行变更诉讼请求)。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律师费用和诉讼费用,并向诉讼代表人赔偿通知费用和据实发生的公告费用。

(二)诉讼事实和理由

原告起诉称,因龙力生物的虚假陈述行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龙力生物等主体作出相应处罚。各原告在相关期间买入并持有龙力生物股票的损失与被告虚假陈述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原告认为,龙力生物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应履行严格的信息披露义务,相应中介机构亦应当勤勉尽责,被告应赔偿各原告因被告虚假陈述行为导致的实际损失。

三、对发行人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发行人认为,鉴于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涉案金额存在不确定性,且华英证券为 15 名被告之一,目前无法判断对发行人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发行人目前财务状况稳健,经营正常。发行人将及时披露案件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之盖章页)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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