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30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发行人: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债权代理人
二零二三年六月
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作为 2021
年第一期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 号)等文件的要求,对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2021 年度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进行了跟踪和分析,并出具本报告。
国泰君安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2 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22 年年报”)等相关公开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国泰君安证券对发行人年度履约能力和偿债能力的分析,均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2021 年第一期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债券名称 2021 年第一期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 银行间:21 光明债 01 上交所: 21 光明一
债券代码 银行间:2180348.IB 上交所:184040.SH
债券存续期 2021 年 8 月 30 日至 2024 年 8 月 30 日
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3.16%
债券发行规模 人民币 15 亿元
债券还本付息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
方式 一起支付
债券信用等级 AAA
债券担保 本期债券无担保
债券上市地点 银行间交易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已经按照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的申请。
2021 年第一期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在银行间市场上市流通,简称“21 光明债 01”,证券代码为2180348.IB;2021 年第一期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简称“21 光明一”,证
券代码为 184040.SH。
(二)发行人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发行人 2022 年年度报告,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15.00 亿元,
截至 2022 年末,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已使用 15.00 亿,其中 7.50
亿元用于第十届花卉博览会花博园景观绿化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7.50 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发行人已根据相关要求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三)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本期债券相关的信息均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已披露的相关文件情况如下:
1、发行人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债券信息
网披露《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2、发行人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债券信
息网披露《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附注》;
3、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债券信息网披
露《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公开发行债券跟踪评级报告》、《上海虹桥正瀚律师事务所关于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优质企业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法律意见书》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4、发行人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债券信
息网披露《2021 年第一期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2年付息公告》;
5、发行人于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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