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2-26
债券简称: 20 兖煤 01 债券代码: 163234债券简称: 20 兖煤 02 债券代码: 163235债券简称: 20 兖煤 03 债券代码: 163236债券简称: 20 兖煤 04 债券代码: 175274债券简称: 20 兖煤 05 债券代码: 175275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2021 年度第一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二〇二一年二月
重要声明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和《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兖州煤业”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或“海通证券”)编制。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事项基本情况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2 月 20 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刘健先生的辞职报告。刘健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刘健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职务。在公司董事会聘任新任总经理前,由公司副总经理肖耀猛先生暂行总经理职责。公司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选聘新任总经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20 兖煤 01”、“ 20 兖煤 02”、“ 20 兖煤 03”、“ 20兖煤 04” 和“ 20 兖煤 05” 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二、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联系人: 陈洋洋、 郑云桥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天圆祥泰大厦 15 层联系电话: 010-88027168邮政编码: 100029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