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2-18
3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疫情防控债) 信用评级报告
信用评级报告声明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因承做本项目并出具本评级报告,
特此如下声明:
1、除因本次评级事项中诚信证评与评级委托方构成委托关系外,中诚信证评、评级项目
组成员以及信用评审委员会成员与评级对象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客观、独立、公正的关
联关系。
2、中诚信证评评级项目组成员认真履行了尽职调查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并有充分理由保
证所出具的评级报告遵循了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
3、本评级报告的评级结论是中诚信证评遵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依据合理的内部信用评级流程和标准做出的独立判断,不存在因评级对象和其他任何组织或
个人的不当影响而改变评级意见的情况。本评级报告所依据的评级方法在公司网站
( www.ccxr.com.cn)公开披露。
4、本评级报告中引用的企业相关资料主要由发行主体或/及评级对象相关参与方提供,
其它信息由中诚信证评从其认为可靠、准确的渠道获得。因为可能存在人为或机械错误及其
他因素影响,上述信息以提供时现状为准。中诚信证评对本评级报告所依据的相关资料的真
实性、准确度、完整性、及时性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但对其真实性、准确度、完整性、
及时性以及针对任何商业目的的可行性及合适性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担保。
5、本评级报告所包含信息组成部分中信用级别、财务报告分析观察,如有的话,应该而
且只能解释为一种意见,而不能解释为事实陈述或购买、出售、持有任何证券的建议。
6、本次评级结果中的主体信用等级自本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债券
存续期内,中诚信证评将根据监管规定及《跟踪评级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对评级对象进行
跟踪评级,根据跟踪评级情况决定评级结果的维持、变更、暂停或中止,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时对外公布。
4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20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概 况
发债主体概况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象屿”
或“公司”)成立于1995年11月,由厦门市政府批准
组建,初始注册资本为1.38亿元。2007年以来,公
司多次获得增资及国有资本收益返还转增资本,截
至2019年9月末,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6.76亿元。
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实际控制人为厦门市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厦门市国
资委”)。
公司主要业务为物流供应链、房地产和类金
融,其中供应链运营业务为公司的核心业务,物流
业务与之配套,目前公司已形成集物流园区、仓储、
内贸海运、运输、配送、国际货运代理、进口清关、
码头、堆场等业务为一体的综合物流服务体系。截
至2019年9月末,公司拥有全资子公司85家,控股
子公司184家,参股公司61家。2011年8月,公司供
应链业务运营主体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象屿股份”)成功借壳ST夏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股票代码为600057.SH。截至2019年9月末,
公司对象屿股份直接及间接持股55.44%,为其控股
股东。
截至2018年末,公司总资产为1,159.74亿元,
所有者权益为358.6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9.07%;
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14.61亿元,净利润
25.06亿元,经营活动净现金流35.20亿元。
截至2019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为1,371.52亿
元,所有者权益为397.9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70.98%;2019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82.38
亿元,净利润23.61亿元,经营活动净现金流-60.21
亿元。
本期债券概况
表 1: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基本条款
债券名称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可
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5 亿元,可
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
元)。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基础期限为
2 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
期末,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每次续期
的期限不超过基础期限,在公司不行使续期
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品种二基础期限为
3 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
期末,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每次续期
的期限不超过基础期限,在公司不行使续期
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本期债券引入品种
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公司和
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
总发行规模内决定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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