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1-29
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郑州航空港区护航路 16 号兴港大厦 C 座)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面向合格投资者)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城门外大街 29 号 1-9 层)
签署日期: 2019 年 月 日
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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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5年修订)》及其它现行法律、
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
日期,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
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
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
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
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
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
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
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
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
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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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
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
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
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
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次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
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责。《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将
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除本公司和主承销商外,本公司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
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
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
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
各项风险因素。
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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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 风险因素”
等有关章节。
一、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截至2019
年9月末,发行人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为5,626,306.5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6.90%;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2016年度-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
别为91,580.55万元、 54,324.78万元和77,850.92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
均可分配利润为74,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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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