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657: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临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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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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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4-30

债券代码: 143831.SH 155656.SH 155657.SH 155743.SH
债券简称: 18 保利 01 19 保利 01 19 保利 02 19 保利 03
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临时报告
发行人
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1 号 28 层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 2021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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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债券日常监
管问答(五)》、《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以下简称“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2017 年公司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及其它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
件以及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
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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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印发的“证监许可[2017]1788 号”批复
核准, 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集团”、“发行人”或“公司”)
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0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8 年 10
月 8 日,公司成功发行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债券简称“ 18 保利 01”,债券代码“ 143831.SH”),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6 亿元,期限为 3 年期。 2019 年 8 月 29 日,公司成功发行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品种一债券简称“ 19 保利 01”,债券
代码“ 155656.SH”;品种二债券简称“ 19 保利 02”,债券代码“ 155657.SH”),
品种一发行规模为 30 亿元,期限为 3 年期;品种二发行规模为 5 亿元,期限为
5 年期。 2019 年 9 月 24 日,公司成功发行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品种一债券简称“ 19 保利 03”,债券代码“ 155743.SH”;
品种二债券简称“ 19 保利 04”,债券代码“ 155744.SH”), 品种一发行规模为
35 亿元,期限为 3 年期; 经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一致同意,品种二发行规模全部
回拨至品种一。 截至目前, 18 保利 01、 19 保利 01、 19 保利 02 及 19 保利 03
尚在存续期内。
二、重大事项
发行人于2021年4月29日发布了 《 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发生变更的公告》, 具体情况如下:
(一) 原中介机构概况
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原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原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1568093764U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 2011年1月24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志国、朱建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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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表报,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
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
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
信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变更情况概述
1、 变更的原因和变更生效时间
发行人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连续审计公司已达8
年,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规定需进行更换。经履行公开招标程序后,发行人根据
招标结果选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
机构。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自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
2、 该项变更是否经过公司内部有权决策机构的审议,以及该项变更是否符
合公司章程
发行人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已经公司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符合
公司章程规定。
3、 该项变更是否征得有权机关的批准
不适用。
4、 该项变是否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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