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1-05
债券代码: 155085 债券简称: 18 紫光 04
债券代码: 155169 债券简称: 19 紫光 01
债券代码: 155279 债券简称: 19 紫光 0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紫光集团有限公司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集团”)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8 紫光 04,债券代码:155085)、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 紫光 01,债券代码:155169)和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9 紫光 02,债券代码:155279)(以下合称“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关于紫光集团、紫光通信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决定书的情况
根据紫光集团管理人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披露的《紫光集团有
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紫光集团、紫光通信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
会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2021 年 12 月 29 日,紫光集团、北京紫
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通信”)分别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送达的[2021]67 号《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决定书》(以下简称“67 号决定书”)、[2021]63号《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决定书》(以下简称“63 号决定书”),前述处分的具体事项如下:
根据 67 号决定书,交易商协会认定,紫光集团作为发行人,在
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未能按期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及 2021 年一季报,相关行为违反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17 版)》(协会公告【2017】32 号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2017 版)》”)第八条的规定。同时,紫光集团存在多期债务融资工具违约情况,前述违规事项属于《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2020 版)》(协会公告【2020】20 号发布)第十一条规定的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的情形。经2021年第22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交易商协会决定对紫光集团予以警告的自律处分并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同时要求紫光集团在收到处分决定书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商协会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根据 63 号决定书,交易商协会认定,紫光通信作为发行人,在
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未能按期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相关行为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2017 版)》)第八条的规定。同时,紫光通信存在债务融资工具违约情况,前述违规事项属于《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2020 版)》(协会公告【2020】20 号发布)第十一条规定的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的情形。经 2021 年第 22 次自律处分会议
审议,交易商协会决定对紫光通信予以警告的自律处分并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同时要求紫光通信在收到处分决定书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商协会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二、风险提示
中金公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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