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6-06-18
债券代码:2180263.IB/152947.SH 债券简称:21 海鸿专项债/21 海鸿 0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动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2021 年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债券简称:21 海鸿专项债/21 海鸿 01)的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债权代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2026 年 6 月 16
日披露的《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财务负责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公告》,发行人涉及财务负责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动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原相关人员任职情况
本次变动发生前,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成杰。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职务
成杰 男 副董事长、总经理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依据及相关决策情况
根据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将发行人财务负责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由成杰变更为蔡赛丹。
(三)继任人员基本情况
蔡赛丹,女,汉族,1986 年生。曾任海门区经济责任审计中心主任。现任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为蔡赛丹,信息如下:
职务: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张謇大道 897 号嘉陵江商务大厦 5 楼
电话:0513-69906502
(四)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上述人事变动已通过有权机构决议,任免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已完成相关变更的备案。
本次人事变动不涉及过渡期安排。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上述人员变动属于发行人正常的人事变更,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偿债能力及信息披露工作无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发行人相关决议的有效性。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1 海鸿专项债/21 海鸿 01”的债权代理人,根
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债权代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并就发行人上述公告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动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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