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18
债券代码:152463.SH 债券简称:20 天源债
2020 年盱眙县天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
2022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2 年 4 月 22 日
债券付息日:2022 年 4 月 25 日(因遇休息日,实际付息日顺延至 2022
年 4 月 25 日)
由盱眙县天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发行的 2020 年盱眙县天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
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支付 2021 年 4 月 24 日至 2022
年 4 月 23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盱眙县天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2020 年盱眙县天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
债券。
3、发行总额:8.00 亿元。
4、债券期限:7 年期,本次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从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起,分别按照本次债券发行总额的 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5、债券利率: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3.95%。
6、还本付息:本次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自债
券发行后第 3 年起,分 5 年等额偿还债券本金,即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 3、第
4、第 5、第 6、第 7 个计息年度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20%、20%、20%、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后 5 年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7、发行价格:本期全部债券面值 100 元人民币,平价发行。以 1,000 元为一
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0 元。
8、发行方式:本次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银行间交易市场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的方式。
9、发行范围及对象: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0、发行首日:本次债券发行期限的第 1 日,即 2020 年 4 月 23 日。
11、发行期限:2 个工作日,发行首日至 2020 年 4 月 24 日止。
12、起息日:自 2020 年 4 月 24 日开始计息,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 4
月 24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3、计息期限:自 2020 年 4 月 24 日起至 2027 年 4 月 24 日止。
14、付息日:2021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4 月 24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5、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债券存续期内第 3-7 年每年的 4 月 24 日,
即 2023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4 月 2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6、本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内,
从第 3 个计息年度开始,逐年分别按照发行总额 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本次债券存续期后五年的当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债券。
18、认购与托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通过承销团成员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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