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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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1788 证券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19-052
债券代码: 143652.SH 债券简称: 18 光证 G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2019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 2019 年 9 月 25 日
债券付息日: 2019 年 9 月 26 日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6 日发行的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品种一)(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将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开始支付自 2018 年 9 月 26
日至 2019 年 9 月 25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二期)( 品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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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债券简称及代码: 18 光证 G3,代码 143652.SH
3、发行人: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发行总额和期限: 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8 亿元, 期限为 3 年
5、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证监许可〔 2017〕 814 号文件批
准发行
6、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
7、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30%,在该品种债券存续
期内固定不变
8、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8 年 9 月 26 日至 2021
年 9 月 25 日
9、付息日: 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9 月 26
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10、上市时间和地点: 本期债券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次付息方案
1、本年度计息期限: 2018 年 9 月 26 日至 2019 年 9 月 25 日,
逾期部分不另计利息。
2、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4.30%。
3、债权登记日: 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本年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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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9 月 25 日。截至上述债券登记日下午收市后,
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付息日: 2019 年 9 月 26 日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9 月 25 日,债券付
息日为 2019 年 9 月 26 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19 年 9 月 25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品种一) ”
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
投资者,利息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
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
证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二) 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
在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1、 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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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的划付比照上述第(一) 点的流程。
2、 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请按以下
要求办理:
( 1)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根据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要求办理;
( 2)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经办
人身份证,并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正本、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和税务登记证(地税)
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3)如投资者原认购网点已迁址、更名、合并或有其他变更
情况,请根据托管凭证上注明的二级托管人名称或加盖的公章,咨询
该二级托管人。
六、 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
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本期债券发行人已在《 光大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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