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23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12 号
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募集说明书
(面向合格投资者)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 02、 03、 04)、
17A、18A、24A、25A、26A
签署日期:2018 年 月 日
1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2015 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
实际情况编制。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
期,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
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
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
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
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
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
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
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
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
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2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
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
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
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
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
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
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
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三
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3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
关章节。
一、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公司的主
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反映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极
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根据发行人董事会决议、国
资委关于本次债券的批复,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含
40 亿元),一次性或分期发行。本次债券的第一期(债券简称:18 核建 01,债
券代码:143372)已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发行完成,发行规模 20 亿元,债券期
限为 5 年期, 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
利率为 4.80%。
二、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237.96 亿元(截至 2017
年 9 月末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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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