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8-08
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反馈意见
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2 日向
贵所申报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根据 2016 年 7 月 25
日贵所《关于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反馈意见》,本公司会同有关中
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回复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引用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南京高精
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
合格投资者)(申报稿)》中的相同。
一、关于主营业务,请发行人补充披露
1、报告期内风电齿轮板块与传统传动设备板块主要产品的
规模,包括产能、产量、销量及重大变化原因。
回复:
报告期内,发行人风电齿轮板块及传统传动设备板块的主要
产品产销量均发生了一定变化,具体分析如下:
(1)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当中风电齿轮设备的销售收入贡
献占比较高,2013-2015 年,该板块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72.40 亿
元、83.79 亿元、105.86 亿元,2015 年营业收入较 2014 年增长
22.07 亿元,同比增长 26.34%,其中,风电齿轮销售收入增长
20.02 亿元,同比增长 34.51%。从绝对量上来看,风电齿轮收入
增长为发行人 2015 年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
调整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通知》规定:“对陆上风
电继续实行分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政策。将第 I 类、 II 类和 III
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 2 分钱,调整后的标杆
上网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 0.49 元、0.52 元和 0.56 元;第 IV 类
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维持现行每千瓦时 0.61 元不变” ;以及
“上述规定适用于 2015 年 1 月 1 日以后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
以及 2015 年 1 月 1 日前核准但于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后投运的陆
上风电项目。”上述规定一方面对于风电并网价格进行了限制,
另一方对于新建项目的所获核准及投运的时限提出了明确要求,
该政策导致 2015 年我国风电行业整体装机出现同比快速增长趋
势,行业整体装机量较 2014 年大幅上升。发行人 2015 年风电齿
轮产品收入的大幅增长,主要得益于上述政策文件的颁布导致公
司下游行业的整机厂商加快装机需求。发行人风电齿轮产品的产
量及产能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风电齿轮板块三年及一期产品产能、产量和销量统计表
单位:台
名称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名称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风力发电主齿轮箱
产能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产量 1,614 8,001 6,175 5,334
销量 1,203 8,009 6,128 4,452
偏航变桨齿轮箱
产能 58,800 58,800 58,800 58,800
产量 10,220 51,925 41,881 27,013
销量 4,869 50,407 41,264 26,212
注:风力发电主齿轮箱指主要用于风力涡轮发电机的机械传动设备系列;偏航齿轮箱指
风力发电机组特有的控制系统,主要实现两个功能:一是使机舱跟踪变化稳定的风向;二是由
于偏航的作用导致机舱内部电缆发生缠绕而自动解除缠绕。变桨齿轮箱变桨系统是位于风力
发电机轮彀内,用于控制风力发电机桨叶的倾角。一般成套的风力发电传动设备由一个风力
发电主齿轮箱和若干个偏航齿轮箱和变桨齿轮箱共同组成。2016 年 1-3 月产能数据为年化
数据。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风力发电主齿轮箱产能水平基本保持稳
定,年产能 10000 台左右。随着公司销售渠道的不断展开及政策
性因素的影响,2013-2015 年,发行人风力发电主齿轮箱产量分
别为 5,334 台、6,175 台及 8,001 台,呈逐年上升趋势;实际销
量为 4,452 台、6,128 台及 8,009 台,同样呈高速增长的态势,
发行人该板块目前产能仍可保证年产销量的需要。
发行人偏航变桨齿轮箱产品的产能水平稳定保持在 58,800
台/年左右, 2013-2015 年,该项产品实际产量分别为 27,013 台、
41,881 台及 51,925 台,销售量为 26,212 台、 41,264 台及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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