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1-29
债券代码:143047 债券简称:17南传01
债券代码:143168 债券简称:17南传02
债券代码:143445 债券简称:17南传03
关于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2018年11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
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以及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或
“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受托管理人”)
编制。招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南京高精传动设备
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提供的资料或
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招商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招商证券书面许
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发行人债券基本情况
债券简称 存续规模 起息日 到期日 票面利率 债券偿还情况 其他
17南传01 9亿元 2017年3月23日 2022年3月23日 6.47% 尚未到还本付息期 无
17南传02 10.2亿元 2017年7月17日 2022年7月16日 6.50% 尚未到还本付息期 无
17南传03 5亿元 2018年1月1日 2023年1月1日 7.50% 尚未到还本付息期 无
公司债券上市或转让的交易场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
上述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
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
二、重大事项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近日从发行人南京高精
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高传动”或“发
行人”)处获悉,发行人于2018年11月20日召开的发行人董事会、
中传控股董事会、中国高速传动设备集团有限公司(中传控股之间接
控股股东)董事会,会议采用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
整体而非选择性地出售14家控股或参股目标公司股权的事项, 股权
转让对价合计为人民币299,432,441元。
招商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
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
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
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由于本次出售及转让资产所涉金额较大,因此受托管理人根据南
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的有关约定,制作本报告并提醒投资人关注。本次出售及转让
资产基本情况如下:
(一)卖方
卖方A: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B:中传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人之母公司,以下简称“中传
控股”)
卖方C:南京高精齿轮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之子公司)
卖方D:环球动力亚洲有限公司(中传控股之子公司,发行人之
关联方)
(二)买方
宁波高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买方为于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其中包括)
企业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及市场信息咨询服务。
发行人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于本公告
日期,买方及其最终实际控制人为独立第三方,独立于发行人及发行
人关联方。
(三)被出售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1、南京晶瑞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晶瑞”),出售前
发行人持有其60.9705%股权;
2、江苏晶瑞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晶瑞”),南京晶
瑞持有其100%股权;
3、南京奥能锅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奥能”),出售前环
球动力亚洲有限公司持有其90.0003%股权;
4、中传重型机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传重型机床”),出售
前发行人持有其9%股权、中传控股持有其81%股权;
5、中传重型机床(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传(南京)”),
出售前高精齿轮持有其0.5%股权、中传重型机床持有其99.5%股权;
6、南京依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依晶光电”),
出售前发行人持有其29.63%股权;
7、内蒙古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光电”),出售
前南京依晶光电持有其100%股权;
8、南京伊晶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伊晶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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