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15
关于为“长江楚越-联易融供应链11期资产支持专
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9年5月17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长江楚越-联易融供应链1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联易融11期”)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联易融11期”的转让业务。
二、“联易融11期”设立日期为2019年4月18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联易融11”,证券代码为“139591”,到期日为2020年4月16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三、“联易融11”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对首次参加“联易融11期”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联易融11期”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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