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山东鑫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鑫海01”、“17鑫海02”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
17鑫海01资讯
2018-06-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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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6-19

债券代码: 136979 债券简称: 17 鑫海 01

债券代码: 143284 债券简称: 17 鑫海 02

关于召开山东鑫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 鑫海 01”、“17 鑫海 02”

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

特别提示:

1、根据《山东鑫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

决议,须经本次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二分之一以上(不含本数)表决权的债券持

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但对于免除或减少发行人在本次债

券项下的义务之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本次债券三分之二以上(不含本数)

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可有效。

2、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

后生效,但其中涉及须经有权机构批准的事项,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3、财通证券提醒债券持有人关注担保解除到重组成功股权质押期间的债券

违约风险和重组成功后发行人拒不履行承诺的风险。

山东鑫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鑫海科技”或“公

司”)分别于 2017 年 4 月 11 日和 2017 年 9 月 6 日发行了“山东鑫海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代码: 136979,债券简称: 17 鑫

海 01)和“山东鑫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代

码: 143284,债券简称: 17 鑫海 02)。其中, 17 鑫海 01,发行规模 3 亿元,债

券期限 5 年,附第三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7

鑫海 02,发行规模 2 亿元,债券期限 3 年,附第二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

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上述债券由关联方临沂鑫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鑫海新材料”)及其控股子公司莒南力源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源

热电”)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截至公告日,上述债券余额总计 5

亿元。

根据 《山东鑫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和《山东鑫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及《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上述债券的受托管理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召

集“ 17 鑫海 01”和“ 17 鑫海 02” 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时间: 2018 年 7 月 3 日上午 10: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莒南县经济开发区西五路山东鑫海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四)债权登记日: 2018 年 6 月 25 日(以下午 15: 00 时交易时间结束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五)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通讯(邮

寄或传真)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六)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解除莒南力源热电有限公司、临沂鑫海新材料有限公司为“ 17 鑫海

01”和“ 17 鑫海 02”公司债券提供的担保的议案》(议案全文见附件一)

(七)出席会议的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止债权登记日 2018 年 6 月 25 日下午 15:

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17 鑫海

01”和“ 17 鑫海 02”的债券持有人均可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债券持有人也可以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债券持有人。

2、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委派人员。

3、见证律师。见证律师将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过程和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等事项出具见证意见;

4、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可以出席或列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其他人

员。

(八)联系方式:

债券受托管理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建宏

联系电话: 18511754446

传真: 010-68532508

电子邮箱: liujh@ctsec.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4 号月新大厦 9 层( 100045)

发行人:山东鑫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文杰

联系电话: 15106498908

电子邮箱: xhcw2012@163.com

地址: 山东省莒南县经济开发区西五路山东鑫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76600)

二、参会程序

(一)参会债券持有人登记

1、拟参与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将本通知所附的参会回执(详见附

件二)在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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