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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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
公开发行 2018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
发行公告
(面向合格投资者)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
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联席主承销商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
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 15 层)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
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北座)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 61层—
64 层)
财务顾问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 F3 层)
签署日期: 2018 年 11 月 7 日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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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 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或“ 公司”)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本次债券”)已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8) 1336 号文核准。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
民币 50 亿元。
2、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
债券评级为 AAA。 本期债券上市前, 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986.43 亿元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债券上市前,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为 20.42 亿元( 2015 年、 2016
年及 2017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算术平均值), 预计不少于
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3、本期债券无担保。
4、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基础期限为 2 年, 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期
末及每一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 1 个周
期(即延长 2 年), 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全额到期兑付; 品种二基础期限
为 3 年, 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期末及每一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
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3 年), 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全
额到期兑付。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
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
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
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
可发行规模的 100%。
5、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3.80%-5.00%,品种二票面利率询
价区间为 4.00%-5.20%。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 T-1 日)以
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 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
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 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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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
关注。
6、 本期债券主体评级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
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债券登记机构的
相关规定执行。
7、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
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
配售的方式发行。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
见本公告“ 三、网下发行” 中“ (六)配售”。
8、网下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询
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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