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9-22
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5 楼自编号 01)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主承销商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层)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 108 号)
签署日期: 2016 年 9 月 22 日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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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
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www.sse.som.cn) 。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
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
相同。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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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 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发行人 2013 年度、 2014 年度和 2015 年
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277,459.49 万元、 252,803.55 万元
和 198,011.60 万元; 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合并口径净资产为
3,927,697.32 万元;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为 242,758.22 万元( 2013 年度、 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3.41%,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43.98%。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
市安排参见发行公告。
二、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
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且期限较长,债
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次债
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波动性。
三、由于本期债券具体交易流通的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
进行,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申
请,但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申请一定能够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批
准,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如果上海证券交易所
不同意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或本期债券上市后在债券二级市场的交易不够
活跃,投资者将面临流动性风险。
四、本期债券由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人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间接控股股东。 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
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但在本期债券
存续期间,发行人无法确保其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不会发生任何
负面变化。如果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在本期债券存
续期间受不利因素影响,资信评级机构将调低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或本期债券信
用级别,本期债券的市场交易价格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进而可能使债券持有人的
利益遭受损失。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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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有息负债总额为 1,823,406.77 万元,其中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 354,131.00 万元,长期借款余额 1,249,775.37 万元,
有息其他应付款 219,500.40 万元。近年来,公司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有息债务
规模有所增加,但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3.22%、 62.11%、
64.16%和 63.41%,长期保持在行业较低水平。若未来公司有息负债继续增加,
可能会加大财务费用支出压力,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产生一定影响。未
来若房地产行业形势和金融市场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较大规模的有息负债将使
公司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
六、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4,182,462.67 万元、
4,327,008.90 万元、 4,953,674.56 和 5,193,698.39 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
别为 58.29%、 51.00%、 47.20%和 48.39%。公司存货主要为房地产类存货,包括
已完工开发产品和在建开发产品。存货占发行人资产的比例较大,是由公司所处
房地产行业决定的。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受宏观经济与国家政策的影响较大,
未来如果房地产行业政策变化使国内房地产供需关系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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