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723: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
16石化03资讯
2022-08-31 14:37:13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2-08-31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
(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的 6 个月期间的合并经营成
果和合并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
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以及公司持有的短期
非权益性投资。短期非权益性投资被确认为现金等价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
值变动风险很小。

5.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本集团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上月月末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
账本位币金额;企业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以交易实际采
用的汇率,即银行买入价或卖出价折算。

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金额进行调整,以公
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金额进行
调整。外币专门借款账户期末折算差额,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
或者生产的,按规定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余的外币账户折算差额计入

财务费用。不同货币兑换形成的折算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2)外币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
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
入和费用项目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有关反映利润分配发生额的项目,采用外币交易
发生日初始确认相一致的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
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

6.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
产划分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外,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
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
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
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
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1)债务工具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为收取合同现金流而持有,且其现金流仅为支付本金和利息
的资产,本集团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
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
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收取合同现金流及出售该金融
资产为目的而持有,且其现金流仅为支付本金和利息的资产,本集团分类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