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512:关于北京广安控股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6广安02资讯
2020-12-24 17:35:42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0-12-24

关于

北京广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16 广安 01 136431.SH

16 广安 02 136512.SH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北京广安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

文件以及北京广安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

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

信息均来源于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

他任何用途。

一、本次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北京广安控股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1、债券名称:北京广安控股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16 广安 01”,交易所代码为“136431.SH”。

3、债券发行日及到期日:2016 年 5 月 12 日,到期日 2021 年 5 月 12 日。

4、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 40,000 万元。

5、债券余额:人民币 40,000 万元。

6、信用评级: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公司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7、债券期限和利率: “16 广安 01”期限为 5 年期,含第 3 年末公司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8、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

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

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

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

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公告的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

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公司将按照上证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

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

接受上述调整。

10、公司债券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6 年 6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简称“16 广安 01”,证券代码为 136431.SH。

11、债券担保情况:本次债券无担保。

12、债券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投资者适当性安排: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14、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拟将募集资金

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二)北京广安控股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1、债券名称:北京广安控股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16 广安 02”,交易所代码为“136512.SH”。

3、债券发行日及到期日:2016 年 7 月 1 日,到期日 2023 年 7 月 1 日。

4、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 30,000 万元。

5、债券余额:人民币 30,000 万元。

6、信用评级: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公司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7、债券期限和利率: “16 广安 02”期限为 7 年期,含第 5 年末公司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8、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5 年末调整本期

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

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

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

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公告的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

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公司将按照上证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

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