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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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18 号)
2015 年公司债券
发行公告
(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签署日期: 2015 年 12 月 3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中国证监会于 2015 年 11 月 11 日以“证监许可[2015]2571 号” 文核准中国
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 “ 公司” 或“ 中航国际” )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5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 本期债券”)。
2、 中航国际本期债券发行面值 500,000 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5000
万张, 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 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债券发行总规模为 50.00 亿元;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的净资产为 521.25 亿元(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次债
券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占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40%; 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7.36 亿元( 2012-2014 年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 1.50 倍。
4、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 5 年。
5、 本期债券不设担保。
6、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3.80%-4.3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
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情况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 T-1 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利率询
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 T 日)在《上海证券报》 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采取网下询价配售的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
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 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第三条第六款。
8、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 合格投资者通过与簿记管理人签订认购协议的
方式参与网下申购, 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0 手( 1,000 万元),超
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 100 万元)的整数倍, 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
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
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1、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
市时间另行公告。
12、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
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
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
登在 2015 年 12 月 3 日的《 上海证券报》 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
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查询。
13、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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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中航国
际 指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中航工业、集团公
司 指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中航技总公司 指 原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中航工业财务公司 指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航国际深圳 指 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原中国航空技
术进出口深圳公司)
中航技北京 指 中国航空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中国一航 指 原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
中航二集团 指 原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
飞亚达 指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天马 指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地产 指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技储运公司 指 中航技国际储运有限责任公司
中航供销 指 中国航空工业供销有限公司
深南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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