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0-30
证券代码: 600439 证券简称: 瑞贝卡 公告编号: 临 2018- 037
债券代码: 136076 债券简称: 15 瑞贝卡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15瑞贝卡” 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代码: 100913
回售简称: 15 瑞回售
回售价格: 按面值 100 元/张
回售登记日期: 2018 年 11 月 05 日、 2018 年 11 月 06 日和 2018 年 11 月 07 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 2018 年 12 月 10 日
票面利率是否调整:不调整
特别提示:
1、 根据《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
合格投资者)》中设定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 3 年末上调后 2 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或“发行人”)决定不上调“ 15 瑞贝卡”的票面利率,即“ 15 瑞贝卡”存
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仍为 5.68%,并在其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2、 根据《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
合格债券持有人)》中设定的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
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
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 15 瑞贝卡”公司债券持有人可按本公告的规定,在回售登记期内( 2018 年 11 月
05 日、 2018 年 11 月 06 日和 2018 年 11 月 07 日)进行回售登记。
4、“ 15 瑞贝卡”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登记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票面
总额将被冻结交易;若债券持有人未在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继续持有“ 15 瑞贝卡”并接受上述票面利率调整方案。
5、“ 15 瑞贝卡”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资金发放日,即 2018 年 12 月 10 日(因
2018 年 12 月 08 日为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下同)。
6、债券持有人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 元/张(不含利息)的价格卖出“ 15 瑞贝卡”,债
券持有人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请“ 15 瑞贝卡”公司债券持有人慎重判断本次回售的
风险,对是否行使回售选择权进行慎重判断并做出独立决策。
7、本公告仅对“ 15 瑞贝卡”债券持有人申报回售的有关事宜作简要说明,不构成对申
报回售的建议。“ 15 瑞贝卡”债券持有人欲了解回售的相关信息,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http://www.sse.com.cn/)查阅有关文件。
为确保债券持有人回售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将公司关于“ 15 瑞贝卡”债券持有人回售
安排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 15 瑞贝卡
3、债券代码: 136076
4、发行总额: 人民币 5.60 亿元。
5、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为 5 年期,附债券存续期第三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及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5.68%。 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
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加上调基点,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通过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
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
面利率不变。
9、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
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
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
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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