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03-19
关于2013年第二期天津市武清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
企业债券发行利率利差调整的说明
各投资机构:
天津市武清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发行的26亿元企业债券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已于2013年10月21日获得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发行核准的批复(发改财金[2013]2075号)。批复中本期债
券票面年利率为不超过基准利率加上2.80%的基本利差。基准利率为
申购和配售办法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
率(Shibor)的算数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现将本期债券第二期的票面年利率调整为不超过基准利率加上
3.00%的基本利差,基准利率为申购和配售办法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
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
保留两位小数)。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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