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05-26
债券简称: 14伊宁债 债券代码:124493
伊宁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拟委托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代理债券兑付兑息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行人及发行人全体董事保证 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 连带责任。
伊宁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
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签 订 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代理发放2014年伊宁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简称为“14伊宁债”,代 码 为“124493”)兑 付 、
兑息资金。但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上
海分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
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
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
页无正文 ,为 《 伊 宁市 国有 资产投 资经营有 限责任公 司关于拟委
托 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 限责任 公 司上海分公 司代理债 券兑付 兑息相
关事宜的公告》之盖章 页)
伊 宁市 国 有 资
泛 o`铲年 乡月z;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