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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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市场债券简称:“ 13 滨州债” 银行间市场债券代码: 1380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简称:“ PR 滨城投” 交易所市场债券代码: 12431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
关于召开 2013 年滨州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7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滨州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州城投”)于 2013 年 7 月 12 日发行
了总额为 11 亿元的“2013 年滨州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 以下简称“13
滨州债”)。
根据《 2013 年滨州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及《 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 的规定,债权代理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决定召开
2017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表决《 关于提前兑付 2013 年滨州城建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议案》( 见附件一)。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召集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
2、 召开时间: 2017 年 11 月 8 日 9:00 至 2017 年 11 月 9 日 16:00。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通讯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 召开地点: 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 357 号滨州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 1907 会议室。
5、 会议通讯表决票的送达地点:
地址: 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 357 号滨州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907 室
联系人: 吕明章
电话: 0543-3187770
传真: 0543-3790888
邮编: 256600
6、 债权登记日: 2017 年 11 月 3 日(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央国债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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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7、 会议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吕明章
电话: 0543-3187770
邮箱: zhhl5178@163.com
二、审议事项
《 2017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关于提前兑付 2013 年滨州城建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公司债券的议案》(附件一)。
三、出席会议人员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 2017 年 11 月 3 日交易结束后,登
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债券持有
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会,该代理人不必是本期债券的持有人。
参加投票表决的法人债券持有人需要提供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法人债券
持有人委托其他自然人代理表决的,需同时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票代理委
托书( 格式参见附件四) 及证券账户卡。
自然人债券持有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
证、投票代理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五)、委托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或持有
本期证券的证明文件)。
上述有关证明、证明材料均可使用复印件,法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须
加盖公章,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签名。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将上
述材料与会议表决票(格式参见附件二和附件三)一并在会议表决截止时间前通
过现场递交、 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至债权代理人处。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向会议提交的每个议案应由与会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投票表决。债
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时,每一张本期债券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方式为以记名方式通过现场递交、 传真或邮寄方
式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应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 16:00 前将表决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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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现场递交、 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指定地址(以债权代理人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
准)。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以
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
权,其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二分之一以上表
决权的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下述债券持有人在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并
且其代表的本期债券张数不计入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总数:
( 1)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发行人股东;
( 2)上述发行人股东及发行人的关联方。
4、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
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
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本公告内容若有变更。会议召集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将以公告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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