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眉山市宏大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2015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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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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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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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眉山市宏大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2015年付息公告

由眉山市宏大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 )于

2013年6月19日发行的2013年眉山市宏大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将于2015年6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支付2014年6月19日至2015

年6月18日期间(以下简称“ 本年度” )的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的

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2013 年眉山市宏大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

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 13 眉宏大, 代码 124308。

3、 发行人: 眉山市宏大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 发行总额和期限: 人民币 16 亿元, 7 年期。

5、 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本期债券经国家发改委发改财金

[2013]1044 号文件批准发行。

6、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7、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6.56%。

8、 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3 年 6 月 19 日至 2020 年

6 月 18 日。

9、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4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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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0、 起息日:本期债券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

内每年的 6 月 19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1、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6 月

1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2、信用级别: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

用等级为 AA,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13、债券担保: 眉山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

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4、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3 年 7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和兑付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 2014年6月19日至2015年6月18日,逾期未

领的债券利息不另行计息。

2、 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6.56%。

3、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本年度的

债权登记日为 2015 年 6 月 18 日。截至上述债券登记日下午收市后,

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 付息时间:

(1)集中付息:自 2015 年 6 月 19 日起的 20 个工作日。

(2)常年付息:集中付息期间未领取利息的投资者,在集中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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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结束后的每日营业时间内到原认购网点领取利息。

三、付息办法

(一)本期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部分的付息办法

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中央国

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

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

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日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中央国债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二)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的付息办法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

资者,利息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

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

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

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A.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利息

款的划付比照上述第 1 点的流程。

B.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请按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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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办理:

( 1)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根据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要求办理;

( 2)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经办人

身份证,并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正本、法

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和税务登记证(地税)

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3)如投资者原认购网点已迁址、更名、合并或有其他变更情

况,请根据托管凭证上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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