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2-30
20 1 3年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 1 6年1月8日开始支付自20 1 5年1月8日至20 1 6年1月7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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