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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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22446 债券简称:15 万达 01
回售代码:182103 回售简称:万达回售
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5 万达 01”公司债券回售的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
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
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
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5万达01(代码:122446)。
3、发行人: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债券品种及发行规模: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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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最终发行规模为50亿元。
5、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976
号。
6、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4.09%,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
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
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调基点,并在本期债券
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9、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8月27日;若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6年至2018年间每
年的8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
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8月2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8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13、上市日期:2015年9月25日。
1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大公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
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本期债券回售代码:182103 回售简称:万达回售
2、回售登记期:2018 年 8 月 2 日至 2018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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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回售价格:面值 100 元人民币。以 1,0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
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
4、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
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
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5、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
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 2018 年 8 月 27 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7、发行人将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注销。
三、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3 号万达广场 B 座
联系代表人:吴永刚
电话:010-8585 3888
传真:010-8585 3219
邮政编码:100020
2、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艳艳、黄晨源
联系电话:010-6083 8956
传真:020-6083 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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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00026
3、联席主承销商、联席簿记管理人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11 层
联系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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