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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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19-011
债券代码: 122341 债券简称: 14 连云港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 2019 年 3 月 19 日
债券付息日: 2019 年 3 月 20 日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本公司、发行人) 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发行的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 14 连云港),将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支付 2018 年 3 月 20 日—2019
年 3 月 19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 14连云港
3、债券代码: 122341
4、发行总额:人民币6.45亿元
5、票面金额: 100元/张
6、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期限: 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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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权。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9、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存续期内前3年票
面年利率为4.94%且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可以选择上调票面利
率。 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本期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
2年票面利率为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
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本期债券在其存续
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0、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3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
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
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
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
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
回售支付工作。自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
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
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
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
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5年3月20日。 2016年至
2020年间每年的3月20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3、 上市时间和地点: 2015年5月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4、债券信用等级: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及本期债券2018年跟踪
评级结果为: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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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公司 2018 年 2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 14 连云港”公司债券票面利率
上调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8-002),公司选择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126
个基点, 票面利率由 4.94%变更为 6.20%,并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本
次付息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6.20%,每手(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62.00 元
(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 2019 年 3 月 19 日
2、 债券付息日: 2019 年 3 月 20 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3 月 1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全
体“ 14 连云港”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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