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2-03-26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和大唐国际发电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制定的《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
定》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在 2011 年度的使用
与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现将核查结果具体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42 号核准,公司于 2011 年 5
月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包括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在内的九家特定投资者合计发行了
10 亿股 A 股股份,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实际发行价格 6.7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6,740,000,000 元。扣除承销商承销费 67,400,000 元后共筹得募集资金人民
币 6,672,600,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 2011 年 5 月 25 日全部到位。此外,公
司还发生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交易费用 1,650,000 元(包括股权登记费用、会计
师费用、律师费等)。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交易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6,670,950,000 元。以上资金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中瑞岳华验字[2011]第 098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6,670,950,000
元(其中募集资金到位前先期投入资金1,532,750,000元,2011年5月至2011年12
月使用募集资金5,138,200,000元)。至此,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合计为人民币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于 2010 年 4 月 20 日制定了《大唐国际
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
况的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公司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白广路支行开立了专项账户,账号为
0200080129201888811,用于存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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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专项账户的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0 元。
2011 年 5 月 30 日,公司与开户银行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募
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已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
义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有关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
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
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11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经按照董事会
决议使用完毕,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与其披露一致,不存在违规变更募
集资金投入的情形。此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管
理违规行为。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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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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