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2-02-22
股票代码: 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 2012-004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07 长电债”和“09 长电债”受托管理人变更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07 年第一期公
司债券”(债券简称: 07 长电债,债券代码: 122000)以及“ 2009 年
第一期公司债券”(债券简称: 09 长电债,债券代码: 122015 )受
托管理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于 2012
年 2 月 20 日召开了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第一期公司
债券 201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 2009 年第一期公司债券 201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 “ 07 长电债”的债券持有人关于变更受托管理人为华泰联
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以及《 “ 09 长电债”的债券持有人关于
变更受托管理人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详细情况见
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
第一期公司债券 201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和《中国
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期公司债券 2012 年第一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1
鉴此,公司“ 07 长电债”和“ 09 长电债”的受托管理人将由华
泰证券相应变更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继续履行华泰证券作
为原受托管理人应承担的相关权利和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