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22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 花王 公告编号:2024-018
债券代码:113595 债券简称:花王转债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花王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24 年 2 月 26 日
赎回价格:100.908 元
赎回发放日:2024 年 2 月 27 日
最后交易日:2024 年 2 月 21 日
自 2024 年 2 月 22 日起,“花王转债”将停止交易。
最后转股日:2024 年 2 月 26 日
截止 2024 年 2 月 21 日收市后,距离 2 月 26 日(“花王转债”最后转股日)
仅剩 3 个交易日,2 月 26 日为“花王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花王转债”将自 2024 年 2 月 27 日起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花王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4.48 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 100.908 元)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投资者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花王转债”已停止交易,特提醒“花王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
股。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 月 5 日至
2024 年 1 月 26 日期间,已满足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花王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花王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花王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在册的“花王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花王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 为当期应计利息;
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 为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 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一)有条件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 月 5 日至 2024 年 1 月 26 日期间,已满足连续 30 个交
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4.48 元/股的 130%,已
触发“花王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 2024 年 2 月 26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花王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花王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908 元/张。
其中,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 为当期应计利息;
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 为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1.50%;
T 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3 年 7 月 21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
回日(2024 年 2 月 27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 221 天。
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1.50%*221/365=0.908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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