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认为这是公司无力偿债,然后借着一个八字还没一撇而且还给自己不能完全该预案留足了后路的重大利好消息,请操盘手拉正股(反正十大股东占股72%,拉很容易,又接利好消息),然后出转债(还故意做出正股很强势的样子),最后做出负溢价,迫使散户认债转股???如果这样的话算不算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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