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海集Y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8海集Y1资讯
2020-08-20 08: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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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8-19

中信证券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112808 债券简称:18 海集 Y1

债券代码:112979 债券简称:19 海集 01

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18 日

中信证券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他

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集集团”、“发行人”、“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

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中信证券编制本

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中集集团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中信证券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2018 年 9 月 6 日,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发行人申请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 亿元

(含 120 亿元)的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不超过 15 年(含 15 年)(可续期公司债

券不受此限)。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品种、各品种的期限和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

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2018 年 9 月 26 日,发行人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发行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120 亿元的公司债券;债务期限不超过 15 年(含 15 年)(可续期公司债

券不受此限)。

2018 年 11 月 13 日,本次债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858 号文核

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20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拟分

期发行,其中首期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发行完毕,

剩余数量将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的发展状况和资金需求,自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发行中国国

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

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代码 112808,简称“18 海集 Y1”,规模 20 亿元),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发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代码 112979,简称“19 海集 01”,规模

20 亿元)。

二、关于发行人子公司重大诉讼的事项进展

1、案件基本情况

(1)各方当事人:

原告:SOEG PTE LTD (以下简称“SO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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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被告:中集安瑞科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安瑞科深圳”)

(2)诉讼请求

①判令安瑞科深圳向 SOEG 支付股权转让余款人民币 153,456,000 元;

②判令安瑞科深圳向 SOEG 承担律师费损失人民币 50,000 元;

③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安瑞科深圳承担。

2、诉讼进展

2020 年 6 月,南通市中级法院对本次案件已作出一审判决,安瑞科深圳就

与 SOEG 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取得一审胜诉。以《民事判决书》【(2019)苏 06 民

初 464 号】判决如下:(1)驳回原告 SOEG 的诉讼请求;(2)案件受理费人民

币 809,330 元由原告 SOEG 负担;(3)如不服本判决,原告 SOEG 可在判决书送

达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告安瑞科深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南通市中

级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如有)于江苏省高

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

受理费。

2020 年 8 月,原告 SOEG 不服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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