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2-01
债券代码: 112663 债券简称: 18 农四 01
新疆可克达拉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18 农四 01”拟下调票面利率的公告( 第三次)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新疆可克达拉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
人”) 于 2018 年 3 月 26 发行“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以下简称“ 18 农四 01” 或“ 本期
债券”), 根据《 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 《 募集说明书》”) 中设定
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拟下调本期债券后 2 年( 2021 年 3 月 26
日至 2023 年 3 月 25 日) 的票面利率, 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说明书》 相关约定
1、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
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专区或以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其他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若本公司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本期债券
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2、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 3 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
部分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 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
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 发行人将按照深证所和债券登
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自本公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
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 债券持有人
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
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 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 则视为放弃回
售选择权, 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决定。
3、 债券利率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 在债券存续期前 3 年固定不
变, 为 6.05%。 若第 3 年末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调整后本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 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
不变; 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利
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二、 发行人利率调整意向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 3 年( 2018 年 3 月 26 日至 2021 年 3 月 25 日) 票面利
率为 6.05%, 在债券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 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
况, 发行人拟下调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 2021 年 3 月 26 日至 2023 年 3 月 25
日)的票面利率。 最终票面利率调整情况请以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5 日披露的《 新
疆可克达拉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18 农四 01” 票面利率调整
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为准。
三、 本次调整是否符合《 募集说明书》 约定的说明
根据本期债券《 募集说明书》 约定, 若第 3 年末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 则调整后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 公
司据此可以选择上调或下调票面利率, 在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本次拟下调本
期债券票面利率符合《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针对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下调等安排,
发行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 发行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若本期债券投资人对发行人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有任何建议, 请通过本公
告披露的联系方式与发行人或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
并沟通回售意愿。 发行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1、 发行人: 新疆可克达拉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新疆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 426 号
邮政编码: 835000
联系人: 李宏伟
电话: 0999-8983397
传真: 0999-8130621
2、 受托管理人: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夏晓琪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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