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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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 112571 债券简称: 17 深投 02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关于“17 深投 02”调整票面利率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
1、根据《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设定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
17 深投 02(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
面利率。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前的市场环境,本公司选择下调本期债券的
票面利率, 下调 140 个基点, 即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年利率为 4.63%,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发行人选择调整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至 3.23%。
本次票面利率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根据《募集说明书》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
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发行人将按照
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3、 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
记期内进行申报;若投资者未做申报,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
票面利率调整的决定。
4、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
5、 回售登记期:本次回售登记期为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31日( 仅限
交易日)。
6、 回售资金到账日: 2020 年 8 月 24 日( 原回售资金到账日为 2020 年 8 月
23 日,为周日(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即 2020 年 8 月 24 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7、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卖
出持有的“ 17 深投 02”。截至 2020 年 7 月 27 日,“ 17 深投 02”的收盘价为 1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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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张。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8、 发行人不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9、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登记机构确认后不能撤销。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7 深投 02”,债券代码 112571。
3、发行规模: 20 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前 3 年票面利率为 4.63%, 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
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
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
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
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
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9、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
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
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
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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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0、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7 年 8 月 23 日。
11、付息日: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8 月 23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不另计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8 月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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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