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21
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16 信利 01” 投资者回售申报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第一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 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 2019 年 6 月 18 日、 2019 年 6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 信利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 16 信利 01” 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
一次提示性公告》、《 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6 信利 01” 票面
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和《 信利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6 信利 01” 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
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上述公告,投资者可在 2019 年 6 月 18 日、 2019 年 6 月 19
日和 2019 年 6 月 20 日对其持有的“ 16 信利 01” 申报全部或部分回
售,回售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 16 信利 01” 的回售数量为 7,124,057 张,
回售金额为人民币 712,405,700.00 元(不含利息),回售完成后,剩
余托管数量 375,943 张。
2019 年 7 月 29 日为本次回售申报的资金发放日,公司将对有效
申报回售的“ 16 信利 01” 投资者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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